2020年上海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冯志强发布时间:2020-08-14 23:10:00

©建筑界从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获悉,2020年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审核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8月13日-27日,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二)资格审核

  报名审核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各设区市要切实担负起审核责任,真正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审核点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网络审核,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的,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建立失信报考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在报考系统中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报考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报考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8月3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

  四、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20〕5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1号)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

  (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再需要提交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明。资格审核部门(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通过网络核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进行核实。对于无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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