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12月17日

来源: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22-11-09 18:21:31

2022年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已公布。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12月17日。2022年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6日16:00。2022年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入口: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考试费收费标准:50元/科。

以下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详情:

皖人社秘〔2021〕217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水务)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1科”(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4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见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2月17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4个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首次通过所选专业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职责分工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与监管。委托省人事考试院承担具体考务工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制定考试政策,制订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公布考试结果、制发证书等工作,并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行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审题、阅卷及相关专家的组织等工作。

二、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12月14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人事考试院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15天内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可免予现场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4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前应特别注意:1.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3.按规定的程序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可能会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信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tzgg/201812/20181229_239041.html)。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以及有关最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2年度安徽省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附件:

1.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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