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咨询工程师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3月3日

来源:江西人事考试网编辑:林温文发布时间:2023-02-18 11:41:54

2023年江西咨询工程师报名时间已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报名、考试时间和报名方法如下:

报名时间:2月23日9:00—3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月24日09:00—3月5日17:00。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4月9日

报名方法: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完成考试报名

发布内容如下: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考区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填报(预留)的联系手机号码能接受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同意填报(预留)的联系手机号码接受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5)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到江西省工程咨询协会(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孵化器裙楼4楼403室,联系人:王中美,电话0791-86236094)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

(3)应试人员身份证原件1份;

(4)应试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获奖证书、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附件3)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见附件2。

报考条件的从业年限是指应试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从取得大专学历(最低学历要求)后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江西省工程咨询协会 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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