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布“全国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2021年高级统计师考试大纲如下供考生参考: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
一、考试目的
遵循突出能力考核的原则,以统计工作流程为主线,全面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应用统计理论和经济理论知识,运用统计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调查设计
1.掌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统计用户需求,熟悉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围绕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规范设计统计指标和调查表式或问卷,准确界定统计调查单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划分统计调查范围,科学设计调查表式和指标。
2.熟悉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利用行政记录等数据收集方法的利弊及相互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选择有效的统计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方法。
3.掌握各种抽样技术,能够根据特定的调查总体、调查目的和调查条件,拟定抽样方案,确定具体精度要求和样本量,选择合适的抽样方式和现场采样方法。
4.熟悉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规定,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具体统计调查方案的效率、成本和可行性进行恰当的评估。
(二)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1.掌握专业统计调查制度;熟悉周期性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
2.掌握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单位、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等原则要求,结合实际拟定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工作方案。
3.熟悉本专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能够组织实施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或者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复杂疑难问题。
4.能够综合运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对采集、整理、汇总过程中的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校验。
(三)国民经济核算
1.掌握国民经济核算的内容和功能,熟悉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原则。
2.掌握国内生产总值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国际收支平衡表等基本核算表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3.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等国民经济核算主要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及其相互关系。
(四)统计法规
1.全面掌握《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的主要内容,熟知统计部门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
2.理解统计督察的对象、内容、组织实施、方式、程序、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
3.清楚了解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4.能够识别统计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选择对应处理措施。
(五)数据汇总整理与统计分析
1.掌握数据汇总与整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调查目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汇总与整理方案。
2.熟悉逻辑审核、相关分析等主要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方法,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基础数据存在的问题。
3.熟练应用统计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正确运用统计指标,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其变化,评估政策效果。
4.熟悉常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功能及适用条件,能够熟练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建立统计模型,进行定量分析,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论文。
5.熟悉遥感技术、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