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半年陕西西安高陵区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

来源: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编辑:赵曼曼发布时间:2021-07-26 10:13:49

®建筑界从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获悉,2021上半年陕西西安高陵区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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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通过邮寄、现场发放两种方式进行。

  一、邮寄有关事项说明

  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现场不予发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二)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我局将在现场发放之前将证书移交邮政部门进行邮寄。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到付,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四)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发放有关事项

  (一)集中发放时间、地址

  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址:高陵区教育局南二楼(高陵区文卫路290号)

  (三)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到现场领取证书的人员需查看西安一码通,必须是西安一码通绿码,体温正常,全程戴口罩,严禁聚集,黄码、红码一律不能入场;

  2.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3.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4.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1)委托书原件;

  (2)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资格办留存)。

  联系电话:029-86918164

  附件:委托书(样式)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

教师资格,资格认定,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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